商务部于6月30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外贸司负责人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杨国良】: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下午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商务部外贸司,对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外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稳外贸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要保障外贸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6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为帮扶涉及近2亿人就业的外贸企业纾困发展,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适销对路的出口产品开拓国内市场。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背景、工作原则和主要内容。
当前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商务部调查显示,境外疫情蔓延,国际需求萎缩,外贸企业订单下滑,出口转内销的积极性上升。但同时,外贸企业转内销也面临一些困难,主要是部分产品国内外标准不同。比如:出口欧美的服装尺码与国内标准不同,款式和国内市场需求也有差异,转内销时需要做有针对性的调整或改造。部分出口产品转内销往往涉及品牌商标问题,需要得到外方授权。一些外贸企业长期按订单生产,缺乏国内市场营销经验和专门的团队,品牌国内认知度不高。此外,转内销还面临市场结算模式的差异问题,内销通常采取赊销模式,先拿货、后付款,占用资金多,风险相对较高。
同时,我们也看到,出口产品转内销也存在较大的增长潜力。从国内消费看,全国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国内市场需求正加快释放,为电子家电、轻工、纺织服装、农产品等出口行业提供了内销市场。从投资带动看,各地推进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为机械设备、电机电气设备、精密仪器等出口行业带来了新机遇。从消费升级看,部分外贸企业正从传统批量生产转向个性化定制,可以更好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网上销售、直播带货等消费新模式快速发展,也为外贸企业打通了直接面对消费群体的销售渠道。
为做好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原则。
一是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要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市场准入、渠道拓展等问题,打通转内销遇到的“堵点”,帮助外贸企业纾困,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
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直接面对内销市场,参与市场竞争,对市场需求最了解,对市场变化最敏感。转内销将坚持市场化运作,鼓励外贸企业自主拓展销售渠道,带动国内消费提质升级。
三是落实地方属地责任。各地外贸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不尽相同,在转内销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差异。各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出台有针对性配套措施,重点帮扶本地区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外贸企业和中小微外贸企业纾困,推动出口产品转内销工作。
《实施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一是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包括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障;二是多渠道支持转内销,包括搭建转内销平台,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精准对接消费需求;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包括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加强资金支持。
该《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外贸企业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也充分展示了各部门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的决心。从短期看,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是帮扶外贸企业破解内销难题,促进外贸基本稳定的应急之举。从长期看,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也是促进内外贸有效贯通,充分利用国内国际双循环,培育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长久之道。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实施意见》,确保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全力稳企业、稳就业,帮扶外贸企业渡过难关,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谢谢!
【中国新闻社记者】:不少外贸企业在出口产品转内销过程中遇到了难题,如国内经销渠道不畅,国内外质量标准不统一等问题。请问,《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支持措施?
【杨国良】:《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反映的突出困难,从三个方面提出了10条政策措施:
在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一是加快转内销市场准入,简化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简化企业办税程序。二是促进“同线同标同质”发展。支持企业在同一生产线上按照相同标准、相同质量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扩大“三同”适用范围至一般消费品、工业品领域。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障。支持外贸企业做好知识产权授权、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和著作权登记等工作。上述举措,有利于解决内外销产品标准不一致问题,有利于符合条件的出口受阻产品快速进入国内市场,也兼顾保障了国内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推动扩大“三同”产品范围,在更大范围帮助外贸企业解决转内销标准衔接问题。从长期看,这也有助于推动内外销产品标准统一,更好满足国内市场消费升级需求。
在多渠道支持转内销方面。提出了3条措施。一是搭建转内销平台。鼓励外贸企业对接电商平台,引导主要步行街组织开展专题活动,组织大型商业企业开展订单直采。二是发挥有效投资带动作用。重点结合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和重大工程建设需要,组织对接一批符合条件的出口产品转内销,引导外贸企业参与工业和通信业重大项目建设。三是精准对接消费需求。引导外贸企业研发适销对路产品,创建自有品牌,充分利用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上述措施,主要是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步行街、大型商业企业以及知名展会等渠道优势,推动产销对接。同时,支持外贸企业抓住当前我新老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带来的新机遇,促进工业品出口转内销;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外贸优质产品转内销,满足和带动国内消费升级。
在加强信贷保险和资金等支持方面,提出了4条措施。一是提升转内销便利化水平。符合条件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加工贸易企业,最迟可在季度结束后15天内申报。二是做好融资服务和支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依托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直贷业务。三是加大保险支持力度。支持保险公司提供多元化的保险增值服务。四是加强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上述措施,主要是进一步为企业提供便利和支持,降低转内销成本。针对转内销企业面临的账期长、占用资金多、结算风险高等问题,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信贷支持,做好转内销相关业务培训、宣传推介、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谢谢!
【新华通讯社记者】:请问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推动《实施意见》的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帮助外贸企业纾困?
【杨国良】: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是党中央、国务院支持外贸企业纾困的重要举措。商务部高度重视,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会同各地方和部门,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抓紧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文件出台时已经明确提出了各项措施的部门任务分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方也将出台针对性配套措施,为出口产品转内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组织开展出口产品转内销专题活动。商务部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整合内外贸资源,精准对接国内消费需求,组织开展专题活动;依托各类网上购物节,设置外贸产品专区,开展线上转内销活动。我们也将充分利用广交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帮助外贸企业拓展内销渠道。
三是指导地方做好转内销具体工作。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帮助外贸企业转内销,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好经验好做法。商务部将加强业务交流与培训,积极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政策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力,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内市场。谢谢!
本文章摘编自“商务部召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网上专题发布会(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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