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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正式发布

时间: 2022-08-25
转载自:百家号 宏观山西,原题:《山西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正式发布

日前,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对外发布了《山西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将通过5年努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全面提高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巩固趋稳向好的发展态势。

同时,《规划》从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风险预警防控、运用监管新模式新手段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十四五”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的重点任务。

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

完善标准体系。聚焦“特”“优”产业,强化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品牌等标准研制,推行山西标准标识制度,探索构建“标准+认证+品牌”生态协同系统。加快省级战略、产业集群、平台建设、有机旱作等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研制,推进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规范、初加工机械标准制定,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支持科研院校、检测机构、国家级龙头企业等单位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积极转化采用国际标准。鼓励协会、企业制定能够彰显产品特色和优势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构建重点产业标准体系,培育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

狠抓按标生产。开展重点标准推广行动,遴选一批主推标准,在产业基础好、技术力量强、地方政府重视的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示范整县全过程推进按标生产。坚持高标准设计、高水平实施、高效率推进,创建一批标准化引领农产品质量提升、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典型,打造一批高标准生产的绿色优质农产品,培育一批按标生产的先进主体和现代农民,引领带动全省农业标准化水平提升。全力推进高粱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发挥农业科研院校的科技支撑作用,依托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相关主体,积极创建省级以上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因地制宜集成一批先进适用的标准综合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

推进产品认证。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和示范园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符合认证条件的产品申报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提升有机旱作区优质农产品生产能力。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国家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加快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探索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扩大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试点范围,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标准评估。开展“亮标”行动,各类标准园、产业园、示范生产基地标准上墙,企业、合作社等执行的标准进工作手册,选树一批省级标准化工作示范典型。加大农兽药残留等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加强农业、农机地方标准推广效果评估,推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的标准项目参评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及时制修订或废止过时标准。加大农业、农机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标准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快形成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

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净化产地环境。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制度,密切关注重金属等问题,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和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集成应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减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对产地环境的污染。

开展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建立豇豆、韭菜、鸡蛋等11个重点品种生产主体名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有效解决重点农产品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和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深化农资打假。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和执法抽检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登记许可,严格农业投入品购销台账管理,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加强农兽药等投入品检验检测,保证投入品质量。加强农兽药使用指导,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强化“瘦肉精”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制度。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推进安全县创建。分层次、分步骤、按计划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示范创建交流,充分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强化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严格退出机制。推动市辖区80%的县(市、区)符合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基本要求的,整市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强化宣传和产品推介,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加强能力建设。充实基层监管力量,提升乡镇监管机构人员能力,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科学划分网格,乡镇明确网格管理员和协管员,落实网格化管理信息公示制度,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队伍,实现监管网络全覆盖、无盲区。加强各级监管、检测、执法人员培训,整体提升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全面加强风险预警防控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扎实开展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三年提升行动,检查评估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情况,加强涉改综合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和资质认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考核,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检验检测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农产品检验检测技能竞赛活动。提升乡镇公共服务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推广普及乡镇快检设备,加强检测业务指导和监督。

强化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国家例行监测计划,实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监测计划,将“菜篮子”产品和大宗鲜活食用农产品纳入监测范围,每年开展包括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在内的4次省级例行监测,并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基础上,开展监督抽查,强化问题产品执法查处。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建立监测结果分析应用和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抓好风险评估和应急管理。以影响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农产品为重点,结合年度风险监测情况,每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摸清农产品生产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重大隐患和潜在风险,明确产品中农药残留风险因子的污染特征及变化趋势,科学指导开展监管工作。加快应急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及时化解风险和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全面运用监管新模式新手段

创新追溯管理新模式。大力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名录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三品一标”企业和产品全部纳入追溯管理。引导各地及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全面落实追溯“四挂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依托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农产品“流向可查询、质量可追溯、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推广合格证制度新手段。大力推广合格证管理制度,创新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检测支撑,形成共治氛围,全面提升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将合格证推广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遴选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不断完善合格证制度。开展承诺达标合格证普及行动,试点推广合格证新模式,定制新型激活全彩合格证,实现合格证与追溯相结合,全面覆盖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农产品展示展销等活动承诺达标合格证监管,保障参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四五”末,全省所有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全面实施,种植养殖生产者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建立信用监管新机制。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恪守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自律守信定力。探索开展“信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推进“合格证+追溯+信用”三位一体信息共享,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效能。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展会等的挂钩机制,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限制其参与展销、品牌推选、项目申报等。

探索智慧监管新思路。探索推进物联网、人工智能、5G、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应用,推动机器换人、机器助人,构建可视、可查、可控的智慧监管新模式。开展“阳光农安”试点,引导生产经营主体采用高清视频和AI识别技术自动记录农事行为,推动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开展远程服务。推进智慧巡查,应用便携式移动监管设备,减轻基层监管人员负担,实现巡查检查日常化。推动智慧抽检,全过程自动记录检测行为,实现抽样实时定位、检测信息自动传输,保障检测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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